没有人有义务对你好,除了你自己。不管在婚姻的门内、门外,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路,不要在意别人的评价,最终会支持你的,还是自己。
律师事务所里除了诉讼之外,最常见的业务就是帮客户拟契约,特别是在我们事务所,因为这两年家事纷争急遽上升,相对的,帮当事人撰拟离婚协议及见证,也变成家常便饭。
当然,我们也不希望拆散鸳鸯,但坦白说,会走进律师事务所坐下来准备签字的夫妻,情感的破裂几乎都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,只是差在条件能不能谈妥而已。
我看过不少对结婚十多年的夫妻,看身分证上的个人资料,年纪应该是差不多的,但女方或许因为疏于保养,因为性别上先天的劣势,看起来已经是(实际上也是)个四、五十岁的中年妇女,脸色蜡黄晦暗,神情憔悴。当然,走到离婚的阶段,谁会好过?但反观男方却神清气爽、自在从容,一副等待出笼高飞的样子,看起来硬是比实际年龄要再年轻许多。
或许,有一种可能性是: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外表就有这样的落差。但我总会主观地认为,结了婚以后,很多女人常常会囿于传统的观念开始相夫教子,把家庭当作唯一的事业,认为自己只要做好家事,带好孩子,上天不会亏待这样的好女人,那些听说的离婚八卦,跟自己不会扯上关系。
而男人呢?当然也有不少顾家爱妻的。只是在我们事务所里看到的,尤其是我前面说的那一种典型,常常是家务、孩子丢给老婆去操心,自己只专心冲刺事业;等到这样的无后顾之忧,造就了功成名就,一回头,觉得老婆旧了、烦了,待在家里腻了,就像换辆新车、换间新房一样,连老婆也可以换掉。
孩子呢?是没换,但付些扶养费留给前妻带,等于请个安心又划算的保母,不但拥有单身的风流倜傥,还能保有为人父亲的乐趣,而且事业稳固了,身价更是水涨船高。
说句残酷话,这个被换掉的前妻,连帮孩子改个姓都有困难,到底最后什么是属于她的?也只能期盼孩子体谅母亲的苦楚,乖巧、健康、懂事,对很多离婚的女人来说,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
每次看着这样的女人右手颤抖地签下名字,虽然心疼,却得维持事务所的专业,冷静地引导他们把手续完成。
我心里常常想,如果我有机会早十年遇到这样的女人,我一定会悄悄地跟她们说:「对妳自己好一点,世上没有人有义务对妳好,除了妳自己。」
听起来很自私,但我想说明什么叫「对自己好一点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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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视妳的生涯,提前准备
妳希望自己每个阶段拥有什么,那么在前一个阶段,妳就应该做好准备。想在40岁时还年轻漂亮,不要长得如狼似虎,记得30岁开始好好保养自己,家事少做一点;想在50岁时老公还在身边,就要时时觉察夫妻关系,慎防感情疏离;想在60岁时不求人,就要趁身强力壮时,建立自己稳定的经济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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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甘情愿,绝不恋栈
每件自己做的事都应该心甘情愿,不要期待别人的感激;如果真的所做非所愿,那妳就应该选择突破,或是选择转念,不要用自以为是的牺牲,想换来别人的反馈;不要用委曲求全的等待,恋栈别人的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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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不被爱,理解会孤单
每个人的人格特质不同,有些人的个性特别讨人喜欢,有些人天生就没人缘。有趣的是,前者却不一定比较快乐。做自己喜欢的事,肯定比较开心,只要没有伤害别人,即使因此而孤单,起码是忠于自己,也对得起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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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自己,寻求出路
不管在婚姻的门内、门外,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路,不要在意别人的评价,最终会支持妳的,还是妳自己。